面对倒地讹诈法律不能“视而不见”

26.07.2015  03:21

    有报道说,四川彭州一老人骑自行车过马路时,在一路口不慎摔倒。而后,一名骑着自行车路过的学生停车,热心地问候伤情。不过,该学生却遭到老人的诬陷,称是学生将其撞倒。好在当地公安调取监控画面,为学生证明了清白。经警方调取监控查明,整个过程中,老人系自己摔倒,学生并未与其碰撞。警方随后对老人进行了教育。

    类似的新闻太多了,多到小马飞刀都不想举例说明了。可以说,面对老人跌倒,扶与不扶,人们对这一问题的纠结已非一日。不救人良心不忍,救人又怕被讹诈。救不救人还真是一个“艰难的决定”。以至于“是老人变坏了,还是坏人变老了”的话题成为一个公众话题。

    小马飞刀以为,扶与不扶之所以成为一个社会热点问题,有一个原因不容忽视。我们看到,每次出现这样的案件,都是一个貌似处于弱势地位、受伤住院的老人,就算公安机关调查清楚了事实真相,也往往只是给好心人证明了清白,并没有过多的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正是公安机关和当事人的心慈手软,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摔倒老人的“嫁祸之胆”。有法学专家就这样说:这等于给讹诈造成了一个非常糟糕的示范效应:一旦讹诈成功,将得到巨额利益;如果讹诈不成,也毫发无损。在利益权衡面前,尤其是在摔倒者无法确定责任人时,昧心将帮扶者冤枉为责任人,就成了他们能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选择”要知道,国家法律来源于道德标准的制度化,无论法律与道德对于老人的“姑息”,均可视为对老人群体的一种特殊尊重,这其实无可非议,但不应该失去一个底线,而事实上不少老人对扶起自己的“见义勇为”,不表谢意反对其讹诈,早已突破了法律底线并触犯了法律,人们依然予以宽容,这就不是仅仅对老人违法的庇护,而是对更多善良行为的伤害。小马飞刀想说的是,如果一个人讹诈能轻易得逞,就会有十个、百个、千人跟进。善能扩散,恶也能扩散,甚至后者更快捷、更猛烈。世界上任何事情,只要能够坏下去,一定会坏下去,就是这个道理。

    面对讹诈,法律不能“视而不见”。让讹诈者因其恶行付出法律代价,才是法治的常态。没有惩恶扬善的有效规则,自然不会得到善“”恶“”的结果。小马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