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22.06.2016  14:23

按照国家住建部和环保部印发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青岛要在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为加快推进青岛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近期,青岛市城乡建设委会同市环保局、市城管局,针对国家、山东省公布的涉及青岛市的14处黑臭水体进行了现场督查。其中涉及市北区6处、李沧区3处,黄岛区3处、崂山区1处(李村河下游涉及市北区、李沧区两个区),即墨市、胶州市各1处。市北区湖岛河和李沧区楼山河黑臭级别为重度,其余均为轻度。

通过现场督查,相关区市均明确了黑臭水体整治责任部门,制定了整治方案及整治计划,其中,李沧区的李村河中游、黄岛区的镰湾河、胶州市的护城河支流等3处黑臭水体整治已开工建设。即墨市的西峰河支流等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推进较快。市北区6处已编制完成整治方案,同时也对辖区范围内的污染点源进行了全面排查,确定95处较大的污染点源,一并列入此次整治计划。李沧区楼山河、崂山区朱家洼明渠正在办理前期手续。黄岛区黑头河正在编制整治方案、孟家庄河已完成整治方案编制。

下一步,各区(市)政府、各功能区管委将尽快成立专门的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机构,具体组织辖区内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市政府将与各区(市)政府、各功能区管委签订黑臭水体整治目标责任书,明确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对整治工作推进缓慢、未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倒查责任、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