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权不能保障每个人都会祼露

24.01.2015  03:58

    1月21日上午,一起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在浙江永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与网络上轰动一时的“永嘉县工商局总工程师被曝开房200多次卧轨自杀”事件有关。两名被告人在法庭上均宣称自己是揭露官员违法行为,并不是违法。

    是否违法自有法律的宣判。但不论结果如何,此案都必将成为舆论的焦点。在反贪成为当下热点话题的背景下,如何合理合法地保护公民隐私权的问题,显得格外突出。正如有评论以为:如果允许公民为实现所谓正义目的非法获取他人信息,那么全社会的个人信息安全体系、特殊行业的职业伦理、依法执法的法定预设都将岌岌可危。

    想想也是,在数字化、信息化高速发展的今天,每个人身上都拥有多个号码:身份证号、手机号、车牌号、门牌号等等,每个号码独立存在,却有密切相连,它们组合成公民的个人信息,意味着公民的个人隐私。从“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来看,个人信息的商业价值日益凸显,各种商业促销活动都紧紧围绕着个人信息进行,一些犯罪分子也开始盯上了个人信息,希望通过获取更多的个人信息来获得更多的利益。公民的隐私成了“垄断利益链”和个别“公权力”的致富金矿、摇钱树。关于这一点,小马飞刀不需要过多解释,在这个社会,没有碰到过电话、短信骚扰、诈骗的大概真的不多。信息时代,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与否,不是个人的事,而是事关公民安全、法律尊严、社会稳定的大事。

    维护隐私权是公民社会良性运转的重要一环,每个社会人都需要安全感围绕。我们既需要反腐,也需要保护隐私权。腐败是环境缺陷的产物,但隐私权保护不力也是环境缺陷的产物,它们都是专制文化的遗产。在今天,我们需要的是解决方案的能力,而坚持多元视野,坚持包容与协商,才是消除误会的正途。一方面,要尽快出台统一适用的公民信息安全保护的基本法,确立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基本框架,明确立法保护范围、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范围、个人信息使用者的义务等内容。另一方面,要建立起完善的公民信息安全保护体系,提高公民信息采集的准入门槛,设立专门的信息资源管理机构,并对其使用情况严密监管。当然,制度和体系建立起来后,就要加强问责和处罚力度,建立严密的监管体系和防范制度。

    最后想说的是,当公民真正拥有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权时,有些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小马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