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院认真贯彻全省检察机关专项行动现场推进会精神

08.07.2014  17:13

        全省检察机关“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现场推进会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结束后,金昌市院迅速传达会议精神,认真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措施,着力推进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积极汇报、迅速传达,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为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确保专项行动持续健康发展,金昌市院认真总结会议精神和王玺玉副省长、路志强检察长讲话的主要内容,深入查摆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研究具体的思路和工作措施。首先,将专项行动情况及时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领导进行汇报,使党委、人大、政府更加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为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其次,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对会议精神进行原原本本传达学习,通过认真学习和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完善机制,改进作风,把专项行动作为服务保障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农民增收的重大任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最后,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要求两级院要形成党组统筹安排、分管领导具体抓、预防部门牵头组织、各部门协作落实、全体干警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把专项行动和“3521”工程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形成专项行动带动检察业务、检察业务促进专项行动的良性互动局面,在深入推进专项行动的同时,确保全年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是突出职能、强化措施,努力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发挥检察机关服务“三农”的作用。第一,加快阵地建设,选好用好“三员”。按照路志强检察长提出的“七个一”标准,从涉农部门、乡镇纪检部门和各村村监会选择确定人员,尽快做好 “三员”选配工作。第二,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促进各项惠农政策公开透明。在全市12乡镇设立举报箱、联络涉农惠农资金发放公示牌、公布举报电话和联系电话,方便群众咨询、举报和反映诉求,及时发现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第三,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大力查办套取、截留、挤占、私分强农惠农资金和贪污、挪用征地补偿款等侵吞惠农资金、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惩处扰乱新农村建设、破坏农村稳定、损害民生民利、干扰农民正常生产生活的刑事犯罪。将涉农领域工程建设项目纳入直接服务的对象,实施全程同步跟踪监督,有效遏制和减少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第四,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以乡(镇)干部、村干部为重点,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利用农村基层干部典型案例分析警示、职务犯罪图展、现场讲解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农村基层组织人员依法办事、廉洁办事。第五,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干警定期深入所联系的村社听取群众的心声,征求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帮助群众解决涉法涉诉问题。对属于检察机关受理的合理诉求,及时予以解决,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指明投诉渠道,努力把问题解决在首次环节,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
        三是学习借鉴,方法灵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省院在定西召开的现场会上,部分市州院和基层院交流了好的经验和做法,供各地学习、参考和借鉴。如定西市院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将专项行动的内容纳入到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扶贫攻坚做好2014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意见》之中。安定区院创建了“7个1”工作格局和“6+X”工作模式,在各乡镇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乡镇、涉农部门设立了公示栏,对各项惠农政策及惠农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平凉市院建立了“三方协调联动机制”,在全市选聘611名大学生村官协助驻村检察联络室开展工作,开展了一个全面清查、三个专项调查和一个专项审计活动等等。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各地学习、研究。下一阶段,金昌市院将切实找准开展专项行动的切入点,深入调查、了解农村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掌握涉农惠农资金管理等环节的风险点,协助完善制度,制定措施,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确保国家涉农惠农政策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