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院建立党员干部重大思想动态收集分析处理制度

13.06.2016  19:40

      为进一步改进市院机关党员干警管理教育方式,准确掌握党员干警的重大思想动态,广泛收集党员干警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做实、做细党员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各种现实思想问题,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从而为机关建设和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有效维护检察队伍的和谐稳定,近日,酒泉市院制定出台了《机关党员干部重大思想动态收集分析处理工作办法》。
      该《工作办法》规定,机关党总支负责认真做好重大思想动态收集分析处理工作的谋划研究、部署推进、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市院机关各党支部肩负抓思想政治工作的主体责任,要及时收集关于机关党员干部对党中央、省委、市委、上级院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重大事件、重大案件、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境外涉华重要舆论以及对市院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活动事项的思想反映,注意排查各种可能影响检察队伍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教育引导,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早解决,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各党支部书记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与普通党员干部谈心,在注重倾听党员干部职工的呼声和诉求、切实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同时,及时帮助查找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正面引导。要坚持“以人为本、广泛深入、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既讲道理又办实事,既以理服人又以情感人,在办实事中贯穿思想政治教育,通过解决现实问题引导党员干部提升思想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