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院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再学习再教育大会

16.04.2015  13:13

      为全面落实省检察院《关于认真做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第一阶段几项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扎实做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第一阶段工作,4月7日上午,兰州市院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再学习、再教育大会。会议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一陆主持,党组全体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和机关全体干警共220余人参会。
    李一陆副检察长首先传达学习《孟建柱书记对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批示和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杨晋骁、席正清副检察长分别传达学习高检院《关于认真贯彻曹建明检察长重要批示精神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文件精神和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求是》杂志发表题为《完善司法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更好地肩起推动者的责任》两篇署名文章。
      随后,该院组织全体干警对专项整治第一阶段工作进行“回头看”,开展“再学习、再教育”活动,旨在进一步提高全体干警思想认识,更加牢固树立检察人员规范司法、公正执法的自觉性,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使全市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围绕主题,李一陆副检察长提出全市检察机关要从三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全市检察机关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市院决策部署上来。全市检察干警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投入到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来,克服与已无关的错误观念,严格按照省院、市院的工作方案,对照十二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核对,找准问题的根源和症结,切实加以纠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完成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省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工作方案中的四个阶段的部署要求开展工作,切实把握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节点,有侧重、有区别、有衔接,每个阶段抓落实,每个阶段见成效,不达标准不转段,不经批准不转段。同时要创新自选动作,在查找问题时要坚持开门搞活动,主动征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基层院群众代表、双联单位、服务对象等意见,把问题找准查实;要敢于揭短亮丑,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不遮隐、不敷衍,设置“曝光台”,公开曝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加强舆论宣传,两级院内网开辟专栏,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大家谈”;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落实“两个责任”,主动研究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如何落实的问题。三是认真抓好落实。第一阶段,市院规范办根据省院的通知精神,制定了学习讨论计划,明确了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学习心得、落实学习计划情况报告和初查的突出问题,在规定时间报市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好地推进全市两级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