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院副检察长张元珠对民行检察工作提出九点要求
7月4日,庆阳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元珠与民行处全体干警座谈交流,对全市民行检察工作提出了九点要求。
一是要认清民行检察工作是老课题新问题。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监督法律实施的整个过程,包括刑事法律、民事法律、行政执法等多方面的监督。但在司法实践中,民行检察工作长期处于被边缘化地带,对存在的新问题、新状况,民行工作人员研究不深、不透,不能大胆监督,民行工作畏手畏脚,检察机关的两大监督职能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二是要提高民行检察队伍的业务素养。市院民行队伍相对年轻,都是法律专业毕业,法律素质不会存在问题,但基层院“将广兵少”,动力小,民行工作人员全凭固有的“责任心”开展工作。要提高工作能力,多思考,善学习,用“责任”和“任务”锻炼自己、磨练自己,不断提升判断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是要始终保持平和执法的心态。作为监督者,民行工作人员和其他执法者都处于同一平等地位,工作中,自我定位要准确、清楚,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坚决克服“高人一等”的思想。要多向法官、其他执法者学习请教,多沟通交流,听取各方意见,力争全面、准确把握事情的真相,公平公正的处理好每一起案件。
四是要加强各方面的沟通协调。要加强民行内部人员之间的沟通,共同探讨交流,相互促进学习;加强与被监督者之间的沟通,学会主动沟通,让被监督者充分行使申辩的权利,自我认识到位,达到心平气顺,民行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加强与上下级院之间的沟通,通过网络平台、微信平台,对工作上出现的新问题相互交流探讨,便利工作的开展;加强与领导之间的沟通,部门负责人、办案人、处室人员或单独、或共同对案件进行讨论,以统一处理案件的思想。
五是要保证工作质量。办理民事抗诉案件,要注意“准确”,分析论证问题要有理有据,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检察建议,要抓住主要违法问题,找准违法行政的法律规定及依据,发出的检察建议,让执法者确确实实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改正错误,保证民行工作质量。
六是整合办案力量。针对民行工作的新问题、新业务,单靠任何一个院的力量完成某一项工作是比较困难的。要树立“一盘棋”的工作思路,合理统筹安排全市民行工作力量,分成几个办案组,每个办案组可以专门负责专项工作,充分调动基层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七是要突出重点工作。诉讼监督是常规性工作,重点工作是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一定要分清轻重缓急,重点排查水源污染、土壤污染以及其他企业污染案件线索,确定把握好方向,市院民行工作人员要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切实把几个重点工作抓好抓实。
八是要督促执行监督工作。要严格按照两高清理执行款的文件精神,市院民行工作人员要分工负责,督促各院开展执行监督工作,早督促,早行动,按照规定时间,采取相应措施认真验收抽查。
九是要注意文字总结,提炼经验。多年来,民行工作没有注意对成熟经验的提炼和总结,对于阶段性材料和成果也未进行总结,没有形成亮点经验,大家无法全面了解民行工作,知晓民行工作。大家要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提炼好的做法,总结出可复制的经验,供全市民行检察工作人员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