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院“六个明确”保障远程视频接访工作顺利开展

11.04.2016  15:33

        为了推进远程视频接访工作的顺利开展,岷县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远程视频接待办法(试行)》的精神,进一步确定工作目标,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持续推进远程视频接访工作。
      一是明确远程视频接访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目标。远程视频接访工作坚持依法、便民、安全、高效为基本原则,以方便群众控告、申诉、举报,减少群众上访负担、提高工作效率为基本目标,来保障远程视频接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明确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的适用范围。首先是本院管辖的涉检信访及举报,如不服本院处理决定,反映多次举报未查处的控告申诉、反映本院违法办案或检察人员违法乱纪的控告申诉以及本地区职务犯罪举报;其次是部分特别需要使用远程视频接访的案件,如需要询问信访人与基层院会商案情,收集展示证据,答复反馈的案件以及因路途不便、老幼病残孕等特殊群体案件。
      三是明确远程视频接访的受理方式。本县所辖或者所办案件在本院的控告人、申诉人可以向本院提出预约申请,申请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向市院(省院)提出控告、申诉,同时应当提供控告申诉书、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相关法律文书以及证明材料;市院(省院)经审查同意接受预约申请后,由本院信访接待工作人员将确定的视频接访时间、接访部门、接访工作人员通知当事人。
        四是明确远程视频接访的人数范围。控告人、申诉人应当按照本院通知时间参加远程视频接访;多名控告人、申诉人反映同一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参加远程视频接访,代表人数不能超过五人。
        五是明确远程视频接访中参与人的权利义务和注意事项。明确远程视频接访检察官、法警均应均应穿着检察制服和警服,遵守司法礼仪,各司其职维护正常接访秩序,同时控告人、申诉人则不得携带录音录像设备和通讯工具,不得在镜头前随意走动。
      六是明确了远程视频接访室的日常维护责任。该院控申部门具体负责远程视频接访工作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的日常运用、远程视频接待室日常管理工作,保持远程视频接待室通风整洁;技术部门负责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的维护,提前派员到现场负责视频开通和做好同步录音录像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