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通报5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20.10.2015  10:26

  记者从省纪委获悉,陇南市纪委10月19日通报了5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宕昌县韩院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原所长冉宋平骗取国家灾后重建补助资金问题。2008年“5·12”地震灾后重建期间,时任宕昌县临江铺乡副乡长的冉宋平利用职务之便,将该乡周家峪村农户杨锁平放弃的重建指标,擅自调剂给冉亲属异地修建,并串通杨锁平提供虚假资料通过验收,骗取国家灾后重建补助款2万元。2015年7月22日,宕昌县委给予冉宋平留党察看一年处分,8月3日,宕昌县政府给予冉宋平行政撤职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宕昌县理川镇寺巴村党支部原书记赵红全、村主任赵平珍、村文书赵永珍虚报冒领国家退耕还林补助粮款问题。2003年至2014年,赵红全、赵平珍、赵永珍利用职务之便,分别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粮款11322元、11322元、7472.5元。2015年3月26日,宕昌县纪委分别给予赵红全、赵平珍、赵永珍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县玉垒乡蒿坪村党支部书记杨平寿私自变卖公共财物问题。2011年11月,杨平寿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将灾后重建农村清洁工程项目配备的垃圾运输车变卖,所得资金9800元归自己使用。2015年2月3日,文县纪委给予杨平寿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文县桥头镇新舍村党支部书记王其清违规领取低保资金问题。2010年12月至2013年12月,王其清利用职务之便,让因移民不再享受低保政策的其子王国贤、王国强继续领取低保资金,累计领取低保金7635.5元;2014年4月至2015年6月,王其清通过虚报本村低保户1户3人,累计冒领低保资金9963元。2015年8月4日,文县纪委给予王其清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追缴其违规领取资金。

  礼县宽川镇陈集村挪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问题。2012年,宽川镇陈集村挪用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70563元用于缴纳全村合作医疗参合费;2013年,挪用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59790元用于修村田间公路和人饮工程。2015年7月20日,礼县纪委分别给予党支部原书记乔生儿、党支部书记乔练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者吕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