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玉的宝宝不符合被收养条件

25.02.2016  08:06

    兰州晚报讯(记者赵雨欣实习生刘玥)“虽然素昧平生,但还是祝福阿玉和孩子日后生活幸福。”2月24日上午,市民陈先生致电本报,简短地询问了阿玉的近况后,向这对母子送上最衷心的祝福。这两日,阿玉和宝宝的境况引起很多读者的关注,有热心市民临时充当红娘,为阿玉张罗着介绍对象,也有读者祝福阿玉母子生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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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朋友人很好跟阿玉很适合

    24日下午,热心市民张先生说,他有个朋友是货车司机,是个孤儿,一个人奋斗至今,有房有车,就是没结过婚。朋友的年龄与阿玉相当,老实忠厚又勤劳,打算介绍给阿玉。“我这个朋友就想找个带孩子的对象,我看阿玉一个人带孩子过,就想着撮合撮合他俩。”张先生乐呵呵地说,他的朋友个头有一米八,平日里不爱打扮收拾,但却是个赚钱养家的好男人,没背景没靠山,全凭自己奋斗,是个适合过日子的好人。

    张先生一面向记者夸赞朋友的种种优点,一面也向记者打探阿玉的情况,身高啊、模样啊,问得很详细。当得知阿玉做得一手好饭,又会缝纫技能,张先生连忙道,“哎呀,我看很不错啊,我看他俩很合适,正好凑成一家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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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被人收养宝宝的父母都在

    近几日,很多读者或留言或致电记者,都希望阿玉能够坚强,希望这对母子生活幸福,希望她不要将宝宝送人,毕竟孩子还是跟自己的母亲一起生活的好。那么,就阿玉想要找个新的家庭收养宝宝一事,从法律上来说是否符合收养条件呢?

    2月24日,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的李涛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收养法》,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就宝宝的情况来看,其亲生父母均在,生父每个月向阿玉支付2000元生活费,并且为母子俩租房,暂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情况,所以,宝宝不符合被收养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