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试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州)教育局: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4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甘教师〔2014〕22号)要求,我省2014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为了确保面试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我省2014年国家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按照 甘教师〔2014〕22号文件要求, 参加面试的文科和理科考生,其笔试总成绩应在150分以上;音体美类考生,其笔试总成绩在140分以上,少数民族地区可适当降分。
二、请各地做好面试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设岗计划和考生报考岗位进行招聘,不得突破省上核定的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在本县域范围内同专业落选人员中进行调剂录取,仍不足的可以从本市(州)范围内同专业落选人员中进行调剂录取。调剂时根据岗位要求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调剂后仍出现岗位空缺的,可通过补录进行补充,需要补录的市(州),请于面试前向省教育厅提出补录方案,经同意后向社会公布。补录对象必须为参加了2014年“特岗计划”和省政府选拔8000名毕业生到基层教师岗位考试的考生,分数达到省上规定的最低控制线和相应岗位要求。
三、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通过适当方式向广大考生公布当地特岗教师面试时间安排等信息;符合特岗教师招聘面试条件的考生,也可自行与志愿服务县(市、区)联系,确认面试时间及安排情况。
四、各地在面试前须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被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一律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特岗教师报名条件严格按甘教师[2014]22号文件执行。
五、由于部分考生在现场报名时填涂信息出现错误,公布成绩时出现了所报服务县(市、区)、专业、学科等信息与公布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志愿服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资格审查时,必须依据考生提供的证件和网报信息主动重新确认,不得以此拒绝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
六、为了确保我省的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按教育部规定的要求如期完成,请各地抓紧时间组织面试工作,务必于2014年8月11日前完成面试工作,并将拟聘用的特岗教师名单汇总表上报教育厅师范处审核,汇总表以甘教师〔2014〕22号中文件中规定为准。
七、已经与志愿服务县(市、区)签约的2014年农村教育硕士直接安排进入特岗计划,不再参加面试。
甘肃省教育厅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