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防灾(震)救灾宣传教育及隐患自查工作的通知
厅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甘抗指电〔2015〕1号)精神,提高职工的科学防灾(震)救灾认识和知识水平,进一步强化防灾(震)救灾意识和有效防范措施,现就防灾(震)救灾宣传教育及隐患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防灾(震)救灾知识技能宣传
我省是全国地震多发省份之一,要高度重视防灾(震)救灾工作。通过网站、电子显示屏、宣传专栏等多种媒体和展板、资料、安全教育咨询等形式弘扬抗灾(震)救灾精神,以发放防灾(震)救灾知识宣传册等方式,普及防灾(震)救灾的知识及技能,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职工群众宣传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自救、互救等应急知识,增强公众的防灾(震)救灾意识,提高广大职工群众避灾自救、互救技能,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宣传效果。
二、组织开展灾害隐患风险的自我排查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在防灾(震)救灾工作中积累的经验教训,结合岗位特点及工作实际,针对防灾(震)救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积极组织开展灾害风险排查治理工作,实现关口前移、主动防范。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靠实工作责任,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排除隐患,进一步提高防灾(震)救灾工作的科学水平。
三、适时组织防灾(震)救灾应急演练
结合地震等自然地质灾害特点,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1-2次防灾(震)救灾应急演练活动,使广大职工了解社区应急避难场所的位置,熟悉灾害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提高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完善各类防灾(震)救灾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规范各类灾害的应对处置程序,确保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位。同时,加强宣传力度,演练活动要广泛动员职工参与。
甘肃省科技厅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