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庆阳天水安宁红古工商部门开展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活动
【 武威市工商局 】12月4日下午,武威市工商局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在市文化广场举办的大型“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武威市集中宣传活动。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做好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宣传活动,武威市工商局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制中国”活动主题,精心准备,积极部署,就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进行了专门安排,决定从11月底开始,到12月中旬,开展一系列以宪法为核心,以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工商行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宣传活动中,武威市工商局抽调专人,在文化广场的集中宣传活动中设立了宣传咨询台,工商执法人员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并向群众散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材料、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宣传材料、各类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及信息公示宣传材料共4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次。通过宣传,提高了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和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为营造良好执法环境、树立良好工商执法形象、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 庆阳市区工商系统 】今年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暨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全民普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制权威,加快法治建设。12月4日,庆阳市工商局、西峰区工商局联合食药监、质监、公、检、法等多家部门在西峰区东湖公园广场,紧紧围绕,积极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发放《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000余份,设立宣传台、宣传板15面,现场受理申诉举报3起,接受群众咨询500人次。通过解答法律咨询,讲解辨别假冒伪劣商品知识等,让群众更多的了解新宪法、工商法律法规,提高维权意识,改善执法环境。
【 天水市工商局 】2014年12月4日,是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当天上午,天水市工商局组织机关职工参加法治知识考试,以实际行动开展宪法知识普及活动,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工商干部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考试内容涉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党的群众路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务员法党纪条规和市委、市政府及省、市局深化改革工作思路、目标任务等。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整个考场秩序井然,所有人员均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干部职工认真思考作答。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入手,秉承“以考促学”、“以学促提升”、“以学促发展”的理念,按照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从2月份开始,在全系统开展了为期10个月的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有力的促进了学习型、法治型工商建设。
【 兰州市安宁区工商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渗透力和影响力,12月4日上午,安宁区工商局以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认真组织人员开展了“12•4”全国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此次宣传活动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安宁”,活动由安宁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普法依法治区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活动现场,工商干部主要围绕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及登记制度改革相关规定进行了宣传,向广大市民散发了宣传材料,并提供现场咨询。前往咨询工商法律法规知识的群众络绎不绝,现场共发放宣传材料一千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次。通过宣传,有效地提高了广大经营者、消费者依法经营和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为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树立良好的工商执法形象,不断增强全民法律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 兰州市红古区工商局 】12月4日上午,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红古,红古区工商局开展了 “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局机关组织机关工作人员组成了10人的宣传队,参加了全区“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各工商所和局机关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红古”的这一主题,利用工商政务大厅和LED显示屏面向社会公众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本次活动分发新《公司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商标法》、《商事登记须知》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1800份,并为群众现场解答有关法律法规问题,普及法律知识,受到了群众的普遍赞赏,营造了浓厚的法制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