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 兰州市调整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 集中供暖销售价每方上调为2.58元 

01.09.2014  10:05

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835号)要求,自9月1日起天然气非居民用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400元,增量气门站价格不变,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

8月31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根据《甘肃省城市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管理办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对兰州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兰州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同时下发。其中,集中供暖天然气销售价格(不含商用)由2.40元/立方米调整为2.58元/立方米;加气站终端销售价格由3.10元/立方米调整为3.56元/立方米。调整价格自2014年9月1日零时起执行。可以说,最受直接影响的是出租车行业,记者在街头采访了出租车司机蒋师傅。他算了一笔账,跑一天车,白天的天然气费用在80元至90元之间,也就是说,按照调价之前的价格算,要加30立方米左右,再算上晚上的费用,一天24小时,至少要加50立方米的天然气,“现在每立方米涨了0.46元,一天要多掏20多元。

通知》明确规定,商业、工业用气价格分别结算,先结算存量气再结算增量气。调整后价格自2014年9月1日零时起执行。用气量以抄见表量为准。要求各部门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市物价部门,对执行中存在的价格违法行为,要按照《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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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供暖天然气销售价格(不含商用):由2.40元/立方米调整为2.58元/立方米。

◆CNG汽车用气价格:上游供气企业供加气站用气销售价格由2.35元/立方米调整为2.81元/立方米;加气站终端销售价格由3.10元/立方米调整为3.56元/立方米。

◆商业用气销售价格:商业用气存量气销售价格由2.57元/立方米调整为2.98元/立方米,增量气销售价格保持原3.56元/立方米的价格标准。

◆工业用气销售价格:1.月均用气量60万立方米以下的工业企业。存量气销售价格由1.99元/立方米调整为2.40元/立方米,增量气销售价格保持原2.87元/立方米的价格标准。2.月均用气量6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存量气销售价格由1.80元/立方米调整为2.21元/立方米,增量气销售价格保持原2.68元/立方米的价格标准。3.特大工业用户兰州蓝天浮法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存量气销售价格由1.75元/立方米调整为2.16元/立方米,增量气销售价格保持原2.63元/立方米的价格标准。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兰州销售分公司、兰州市红古区鑫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各CNG车用加气站均按以上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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