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条式腐败”成国企“通病”

08.02.2015  02:45

    2月5日、6日连续两天,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集中发布了对9个单位的专项巡视意见,其中,中国联通、东风汽车、神华集团、中石化等7家为央企单位。自2014年11月起,中央巡视组对中国海运、中国船舶等13个单位进行专项巡视。巡视组公布的“问题清单”中,国企“通病”颇多,其中以国企领导以权谋私的“利益输送”问题最为突出。

    利益输送“暗道”丛生贪腐变种如此“任性

    从中央巡视组专项巡视的反馈情况来看,儿子、车子、位子、房子,通通成为国企输送贪腐利益的“陈仓暗道”,由此滋生了官官勾结、官商勾结,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政治利益与经济利益连环输送的链条式腐败。其表现形式主要有:

    ——通过定向关联交易,纵容支持老乡、亲戚或其他关系人在自己管辖范围内承揽项目或开办企业谋利,或与承包商内外勾结,攫取利益;

    ——在经营销售等环节结成利益同盟,开发“暴利工程”,巧立名目,形成利益链条;

    ——以企业改革、市场开拓等名义,通过向个别高级领导干部亲属输送利益,换取个人仕途晋升;

    ——在子女留学或就业等方面接受供应商利益输送;由企业老板操纵重点项目审批权、收受巨额贿赂;

    ——收受客户所送有价证券、贵重礼品,或接受供应商安排打高尔夫球、外出旅游等。

    观察此番公布的巡视反馈,7家被巡视央企均被指出存在“权钱交易”,“利益输送”“靠山吃山”“关联交易”等词在多份巡视反馈意见中反复出现。国企负责人“以权谋私”的腐败问题,国企在经营管理、投资建设、物资采购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形式繁多的国有资本流失等,构成了国企“链条式腐败”的主要表征。

    灰色权力+灰色暴利“软贿赂”更难被约束

    灰色权力,是隐藏在国企内部的一颗毒瘤,其能量、危害不可低估。利益相关人借助国企领导公权力的影响力,以非公平的方式获取稀缺资源、进行资本运作以及不平等交易等,以获得巨额的灰色暴利。

    巨额灰色利益的输送背后是对高影响力的公权力的依附。国企管理层权力的过分集中、高权力影响力的存在是导致利益输送、触发灰色暴利的因素之一,一旦未形成有效约束,掌权者及关系人毫无费力就可以依附公权力本身不当得利。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汪玉凯说,从外部监督来看,以往纪检监察的重点在于党政机关,巡视覆盖面有限,尽管已出台一些有关限制掌权人以及其配偶、子女、其他关系人从事商业活动的规定,但大多形同虚设,未被有效执行。就内部监督来说,权力的过分集中导致员工、工会难以行使监督权,内部监督缺位,导致“灯下黑”的局面。

    在弱化企业市场压力的同时又软化党政机关要求,使国企高管成了“既拿市场化薪酬,又享行政化权力”的特殊群体,国企沦为“亦官亦商”的特权领地。国企资本雄厚,与其他相关企业之间容易形成利益裙带关系,方便互通有无、互惠互利;国企的性质又决定了企业和政府的关系密切,给权钱交易提供条件,链条式腐败由此产生。“拔出萝卜带出泥”,利益链条聚拢了利益,也带出了一个个相继倒下的“塌方式腐败”。约束国企亟需“清单管理

    专家认为,国企素质事关经济安全、政治安全,也反映出施政观感指数,国企反腐必须提高标准、透显高压,按“清单管理”模式加快形成“权力清单、资产清单、决策清单”,把资金流、信息流、管理流的不确定性降至新低。

    构建有效的约束机制是解决链条式腐败的首要保证,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管好审批的手。对此,汪玉凯建议,对掌权者的配偶、子女、其他关系人参与商业活动的行为进行严格限制和约束。特别要割断其子女、配偶等与国有资本、国有企业的经济业务往来与联系,从根本上消除灰色权力地带赖以存在的基础。

    对于国有企业内部管理方式的改进,应按照遏制灰色权力地带的要求,形成新的管理制度框架。包括取消所有国有企业实际上的行政级别;建立国有资本运营和国有企业管理者队伍,与党政官员进行整体切割;尽量减少党政机构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之间的调度等。

    中国社科院廉政研究院副秘书长高波等专家认为,国企毕竟是企业,决策效率和执行力理应靠前。国企的公益性、公众性为先,除财务指标、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要尽快达标,其人员管理水平也应“远在平均值之上”,对所谓“企业高管经济犯罪”配套实施退出机制与行业禁入。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