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铁道部公安局局长王广训受贿贪污案一审开庭

07.08.2015  22:58

  中国兰州网8月7日消息 7日,原铁道部公安局局长王广训受贿贪污一案一审在河南开审,检方指控其受贿贪污两千余万元人民币(下同)。

  2011年9月,王广训接任原铁道部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2013年3月任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公安局局长;2014年6月,河南省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受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根据民众实名举报,河南省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了王广训涉嫌受贿犯罪案。

  7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8年至2013年,被告人王广训利用其担任天津铁路公安处副处长兼天津站公安段段长,西安铁路公安处处长,西安铁路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原铁道部公安局副局长、局长,铁路公安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秦楚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陈某、山西寿阳先行煤炭经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马某、福建商人张某等单位和个人,在煤炭运量、铁路道砟生产和销售、销售安检设备等事宜上提供帮助,直接收受、索取上述人员的财务共计2032余万元。2007年7月至2008年9月,王广训利用其担任西安铁路公安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款43.5万元。

  法庭上,南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应以受贿、贪污罪追究王广训的刑事责任,并出示了相关证据。王广训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王广训作了最后陈述后,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记者李贵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