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华峰督导调研酒泉、张掖、金昌、武威四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和为民办实事任务落实情况

12.06.2017  12:21

      5月31日至6月8日,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巡视员郭华峰带领调研组先后深入酒泉市的肃州区、瓜州县、肃北县,张掖市的高台县、甘州区,金昌市的金川区和武威市的民勤县等7个县(区)督导调研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和为民办实事任务落实情况。

  调研组一行查阅了各县(区)的社会救助文件、档案、台账、会议记录等资料,深入肃州区三墩镇、肃北县马鬃山镇、高台县罗城乡、民勤县泉山镇等乡镇,对网民留言反映的社会救助负面舆情进行了实地调查并检查了当地为民办实事任务进展情况,在酒泉市和金昌市分别召开了市、县、乡三级社会救助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基层工作人员参加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座谈会。

  座谈会上,两市的参会人员向郭华峰交流了社会救助工作重点难点开展情况及近期遇到的困难,并向省厅提出了一些建议。郭华峰就反映及存在的问题,对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解读,并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措施。

  郭华峰指出,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重点要做好四个方面。一要关注重点人群。紧盯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家庭即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对象和特困人员等重点保障对象,做好这部分苦难群体的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关注孤儿、农村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落实主体责任,签订供养、监护协议,实行乡镇领导和包村干部定期走访制度,建立走访台账,做好走访记录,健全联系档案,保障重点人群不发生意外。二要落实兜底保障。要精准认定保障对象,将现有对象中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特别是“四有户”(即:户内有消费性车辆、有商品房、有出资企业、有财政供养人员)全部退出保障范围,将所有失能半失能的困难群体全部按规定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社会救助牢牢兜住底线。特别是要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对现有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重新认定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三要严格执行政策。要全面实行农村低保“3+1”综合测评认定办法,将入户调查测算的倒排序与乡民主评议结果加权,根据最终的倒排序名单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审批,避免仅靠民主评议评定低保的简单做法。四要加强业务培训。分层次开展业务培训,对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全面培训,重点要做好政策宣讲,靠实乡镇政府的主体责任;对基层业务人员要加强政策解读和业务操作培训,要掌握入户调查采集数据的方法,明确各项社会救助的工作流程和细节,熟悉低保信息系统的操作。

  酒泉市、金昌市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了发言。表示要按照省上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