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定西金昌三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调查
中国兰州网11月13日消息 10月23日,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调研座谈会在庆阳市召开。2013年4月底,庆阳、定西、金昌3个试点市、各相关部门和承办保险机构积极部署,扎实推进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就,同时也暴露出不少问题。
“大病保险”试点市城乡居民已受益
陇西县巩昌镇东城社区尉x平,面对采访的记者,对大病保险连续说了好多遍“好”。2013年初,尉x平因全身无力,疲乏,抵抗力差,至兰州大学第一医院检查,确诊为急性粒细胞白血病。她告诉记者:“三次住院总计花费237261.81元,县社保局社保补偿58709.9元(社保年度补偿限额为60000元),已达到补偿上限。于是,她分三次向人保财险陇西支公司提供住院资料,共获补偿108808.75元。
庆城县的文xx患脑癌异地住院总费用78.3504万元,新农合报销60000元,大病保险报销463027.6元,新农合实际报销比例为7.66%,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例59.09%,总实际报销比例达到66.75%。
安定区在校学生李x因患黑色素瘤在北京住院花费28.54万元,城镇居民医保报销7.08万元,大病保险报销12万元,城镇居民实际报销比例为24.81%,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例42.05%,总实际报销比例达到66.86%。
2013年4月底,省上确定庆阳、定西、金昌3个市为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试点市。当年,3个试点市城乡居民住院大病保险共报销25616人次,共支出1.053亿元,人均报销4110.7元,城乡居民大病住院实际报销比提高到59.99%,大病保险基金使用率为68.6%,有力缓解了因病返贫、因病致贫问题,切实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使这项惠民政策在老百姓中落地生根。
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甘肃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所有参保(合)人员,其住院医疗费用按现行医保政策常规报销后,个人自负部分达到起付线5000元的纳入大病保险,以个人自负超过5000元的部分为补偿基数,报销比例分段递增。
“陇西县从2013年8月开始大病保险工作,已给1923人报销1053万元。新农合报销比达67%,加上大病保险补偿7%已基本达到74%。人保财险陇西支公司医疗服务岗位的谢明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