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

07.04.2015  09:41

  原标题: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

   中国甘肃网4月7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李杨 实习生 吴武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根据该决策对公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采取公示、调查、座谈、论证、听证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4月3日,省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的《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中提出,要细化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保证决策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和需要、符合广大人民的利益,保证决策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实体合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根据该决策对公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采取公示、调查、座谈、论证、听证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库,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咨询论证;凡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包括涉及征地拆迁、农民负担、国企改制、生态环境、社会保障、公益事业等方面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制定的重大决策事项,作出决策前要进行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