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抓好“四个重点”促进廉洁用权

21.08.2015  10:24

      全省党政机关“两好两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酒泉市认真落实省委部署要求,积极动员,扎实安排,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基础,着力抓好四方面重点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党政机关干部依法履职、廉洁用权。

      突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抓“关键”。酒泉市把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放在重要位置,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播放专题片,以及组织全市纪检干部培训班和年青干部培训班学员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警示党员领导干部慎用手中权力,防止腐败发生。专项行动以来,共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45场次、4490人。坚持干部任免廉政考察阶段查询行贿犯罪和行贿行为的工作制度,共为组织、人事部门及部分党政机关提拔任用干部提供查询60次389人。

      突出法律法规制度学习,抓“基础”。全市组织开展了“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活动,为党政机关列出重点学习目录42条。各党政机关结合本单位实际,广泛开展学习宪法、法律、党章党纪党规及与本职业务相关的法规,积极参与“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和预防职务犯罪知识综合测试等活动,以学促用,督促党员干部用好手中权力。

      突出法治宣传活动,抓“主线”。酒泉市专门成立了市、县两级法治宣讲团,为69个市直党政机关、200多个县级党政机关、1万余名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了集中法治宣讲。通过集中法治宣讲、发送廉政手机报、编发廉政和预防职务犯罪微信、两法衔接及行政执法监督等十项工作,以正反“两面镜子”教育机关工作人员,帮助和督促党政机关堵塞漏洞,整章建制,规范管理,严格执法,有效防止了职务犯罪案件发生。

      突出工作统筹兼顾,抓“结合”。市县两级党政机关把专项行动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机关工作人员结合岗位特点、工作职责,深入剖析自身在执法用权方面存在的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相结合,通过狠抓廉政教育、“三述”工作和专项检查,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努力做到廉洁自律“早提醒”、作风问题“早纠正”、执纪问责“早处置”;与“两联系、两促进”“保民生、促三农”工作相结合,为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开展联系服务工作,对全市涉农专项资金展开清查,督促各涉农部门公开涉农资金相关事项,使三个专项行动相互借力、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记者张瑛  杨新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