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民政局扎实开展冬春救助工作
14.03.2016 13:10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为确保去冬今春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酒泉市民政局把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作为救助工作重点,积极争取资金,周密部署工作,有效保障了冬令春荒期间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在救助对象的核定上,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确定受助对象,同时建立完善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台账,确保每一位受灾困难群众得到救助。
在救助标准的确定上,实施分类重点救助。按照受灾人员类型、困难程度,将受灾的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人群作为救助的重点,最大限度发挥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益。
在救助资金的发放上,采取社会化方式发放补助资金,县(市、区)上报受灾居民冬春生活救助补贴台账电子版并留档,资金发放文件纸质版盖章并传真,使资金发放更加安全、可靠。
在救助过程的监督上,坚持专款专用,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冬春生活救助款通过“一折统”惠农专户按时发放到户,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实时追踪资金发放进度。
截止今年3月初,酒泉市共发放2015-2016年度冬春生活救助金590万元,其中上级拨款555万元,县(市、区)筹措配套35万元,无挤占、截留、挪用和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的情况发生。救助3.6万人(次),其中口粮救助2.5万人,衣被救助2385人,取暖救助5317人,其他救助3182人;受灾群众救助率达82.1%,人均发放标准155元/人。
(酒泉市民政局)
本文来源: 民政厅
14.03.2016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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