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政府督查学校安全工作

03.08.2015  10:00

放暑假前,酒泉市政府专门派出督查组,就县(市、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贯彻落实《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并于近日发文通报了督查情况。

督查结果表明,《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下发以来,各县(市、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学校各尽其职、齐抓共管,学校安全保卫得到加强,消防工作受到重视,接送学生车辆管理、食堂管理进一步规范,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成效显著。大多数学校都配备了专职或兼职保安,安装了监控系统,配备了防护装备;公安部门积极开展“扩校安园”行动,落实了“三见警”要求;接送学生车辆全部建立安全档案,签订安全责任书,交通、交警部门认真履行了监管责任;食药监部门定期对学校食堂进行执法检查,消防部门每年深入学校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帮助排查消防隐患。城管、建设、司法、文化、工商、工信、农机等部门也立足岗位职责,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学校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督查中也发现了个别部门和学校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三防”建设薄弱、校园及周边个别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发现和排除等问题。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学校及时予以整改。

供稿:酒泉市教育局  柴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