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工商局排查非法集资广告

10.10.2015  10:54

近日,酒泉市工商系统根据《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和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在全市组织开展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

      此次排查范围主要包括各县(市、区)辖区内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以及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重点内容包括以投资咨询、贷款中介、资金周转、信用担保、典当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信用贷款、低息或无息贷款内容的广告资讯信息;以代客理财、委托理财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保底、快速回报、无风险、高收益内容的理财广告资讯信息;以股权投资、基金募集、债券发行、P2P、农民合作、民办教育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高息回报内容的投资广告资讯信息;以销售产品或电子商品、委托经营电子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保本等内容的营销广告资讯信息;以销售房地产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内容的地产广告资讯信息;以造林、种植、养殖、庄园开发、项目开发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固定回报、保本付息、集资或变相集资内容的招商广告资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