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切实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

26.11.2014  17:08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制定出台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完善义务教育治理体系,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区域内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近日,酒泉市教育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油田教育分局及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在学校发展中既要考虑办学条件的改善,更要加强学校内涵的提升,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以实现学校治理的法治化和规范化。

通知要求,各教育行政部门要将管理标准作为校长和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使广大校长和教师充分了解基本要求,掌握精神实质,指导具体工作。教育督导部门应按照管理标准修订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标准,开展督导评估工作,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通知同时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将管理标准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依据,树立先进的学校治理理念,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校长和教师要按照管理标准的要求规范自身的管理和教育、教学行为,把标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供稿:酒泉市教育局 张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