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靠实管护责任,使巡查管护工作落到实处,2016年,酒泉市建立了公益林管护情况报告制度,即护林员每天向管护站站长报告日巡护情况,管护站每周向公益林管理单位报告管护区域管护情况,公益林管理单位每半个月向县(市、区)林业局报告公益林管护情况,县(市、区)每月向酒泉市林业局报告公益林保护管理情况,形成护林员(日报)、管护站(周报)、公益林管理单位(半月报)、县级林业局(月报)、市级林业局的五级报告制度。
今年上半年,酒泉市75个生态公益林管护区共发现破坏公益林资源行为45起,全部及时报告资源管理或森林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了查处。使巡查管护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了公益林资源安全。(酒泉市林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