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鄂湘:营造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社会环境

01.06.2014  11:35

   中国甘肃网6月1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记者 尤婷婷 马顺龙 张学明 曹义成)5月19日至23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万鄂湘带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马任组长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对甘肃省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据悉,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执法检查。这次重点检查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等情况,增强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

  在兰州召开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汇报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副省长王玺玉介绍的甘肃省《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检查组一行还察看了兰州监狱未成年犯监管区、武威市凉州区法院少年法庭、凉州区看守所、张掖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张掖市甘州区大成学校、嘉峪关市儿童福利院、嘉峪关市第二幼儿园、镜铁区昌盛社区等地,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教师、家长代表进行了座谈。

  在充分肯定了甘肃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后,万鄂湘指出,党和国家历来十分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对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律重要性、紧迫性和全局性的认识,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自觉把未成年人保护各项法律规定贯彻到日常工作之中,落到实处。

  万鄂湘强调,要通过执法检查,推动法律实施,督促各有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进一步完善保护措施、增强保护力度、提高保护能力,努力解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在集中力量解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遭受侵害这一突出问题的同时,各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密切配合,研究解决与之相关联的社会问题,并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确保法律全面实施,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增强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凝聚共识,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环境。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效东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