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孩子给狗下跪”背离动物保护初衷
作者:汪昌莲
人的膝盖岂能向狗下跪?本月12日,大渡口盛世龙都小区一名男子竟逼迫一个6岁小孩给一只贵宾犬下跪,原因是认为这名小孩扔石子砸中了自己的爱犬,结果引发公愤。15日,小孩的父亲岳先生称,他只希望对方能进行诚挚道歉。(9月16日《重庆商报》)
在动物之中,与人类最亲近的莫过于狗,因为狗是通人性的,是人类忠诚的朋友。因此,养狗,在我国已形成传统,狗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员;尊重狗,其实就是在尊重人类自己。可见,从保护动物、倡导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层面考量,男童拿石子砸狗,确实不对。然而,尽管男童有错在先,但其毕竟是个孩子,教育、甚至训斥几句均可,狗的主人逼男童给狗下跪,显然不妥。
退一步讲,即便是一名成年人拿石子砸狗,狗的主人也无权逼人家给狗下跪,哪怕这是一只“贵宾犬”。更何况,拿石子砸狗的是一名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更应该受到人们的保护。值得注意的是,狗的主人逼男童给狗下跪,源于其认为自己的“贵宾犬”,比人的身份还要“尊贵”。特别是,其扬言“人的命可以拿钱衡量,他的狗不能”,言下之意,就是“人不如狗”。
然而,在当今社会,信奉“人不如狗”的大有人在。一些人把自家的宠物看得比人还尊贵,经常带着宠物擅闯“禁地”,与人争利。比如,此前有人将宠物猪带进商场,既影响了人们购物,危及他人及商品安全,又可能污染商场的卫生环境;还有人让宠物狗入酒店,制造出了“人狗同桌”的另类奇观,既败了食客的胃口,又损害了食客的人格尊严;至于在公交车上为宠物狗“占座”,更是非常普遍,让犬类频频去与人争抢有限的公交座位。
至于逼男童给狗下跪,更是背离保护动物的初衷。我们倡导爱护动物,不虐待和残杀动物,保护动物的福利。但不能将动物的福利无限放大,甚至凌驾于人的权益和尊严之上。特别是一些喜欢养宠物的朋友,应文明守法,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要让宠物干扰他人的生活空间,去与人争利。虽然当今社会倡导人与动物和谐共处,但与动物相比,人的权益和尊严,毕竟是第一位的。(汪昌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