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警方公布“2·9”客车严重超员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结果
17.02.2017 03:34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兰州晚报讯2月9日,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凤翔大队查获一起定西市通渭县襄中运输公司甘J·28888号文树至兰州的大型普通客车严重超员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近日,通渭成立了由公安、安监、交通、运管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据介绍,公安部门对严重超员的当班驾驶人和车辆管理人依法刑事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由交警部门吊销驾驶员执照并顶格罚款2000元,依据有关规定,对通渭县襄中运输公司经理和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分别处以3000元罚款;运管部门于2月13日报请定西市运管局依法吊销了当班驾驶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通渭县襄中运输公司于2月13日取消了驾驶员在通渭县襄中运输公司的驾驶资格,对公司经理罚款1000元,对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客运队队长分别罚款1500元,对甘J28888车辆代管人罚款3000元,车辆停班整改10天。
新闻回放:2月9日早上,高速公路第四支队凤翔大队在G30线1577公里至1588公里处,对车号甘J·28888号的“宇通”牌红色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有超员行为。经清点,该车核载50人,实载88人(3名儿童),超员50%以上。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17.02.2017 0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