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购药品需多份理智

26.06.2014  06:08

    魏婷

    近日,家住七里河的张先生打通本报新闻热线6132888反映,前几日自己只是简单的热感冒,本想到药店买点实惠的药,但是走进药店,却被药店的促销员“忽悠”了一把,向他推荐了好几种药,而且直接打了单子,糊里糊涂之间,张先生买药花了70多元。但是过了好几天,感冒并没有好转。带着自己的药,张先生走进了医院,经医生鉴定,他得知自己在药店购买的虽然也是感冒药,但根本不适合自己的感冒症状。(相关报道见6月25日《兰州日报》六版)

    市民对遍布大街小巷的连锁药店并不感到陌生。这些大大小小的药店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抑或发展,使尽浑身解数,这点从导购人员不顾一切的“强烈推荐”可见一斑。

    这些为“方便”顾客选药而贴心设置的人员并不一定真的会为顾客着想——顾客是否能够得到其“笑脸相迎”取决于是否买了他们推荐的价格不菲的药品。而导购人员的动力有两个因素:药店将销售额直接与导购人员的工资挂钩,推销出去的药品越贵、越多,导购员拿到的工资就越多;药品生产厂家“买通”导购员,如果导购员推荐了他们生产的药,可能就会得到一定的报酬。

    这为患者自行选购药品留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这种单纯追求利润而不考虑顾客实际需求和经济利益的做法与便民连锁药店的设立背道而驰。更有甚者,将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作为“主攻目标”,导致其购买相同药效但价格颇高的药品,甚至疗效不大的药品,无论对于经济负担还是身体健康,都是雪上加霜。

    药物是关系到生命安全的特殊商品,也正是因为如此,在药品的研制、生产、销售环节都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控制。而在药店的销售环节,目前国家只规定执业药师必须经过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而对与购药者关系更为密切的药店营业员、导购员只需具备高中以上学历,通过体检后,并经过基本培训,具备一定的医药知识就可以了。至于其是否具备药学专业知识,目前还没有作任何要求。这就给药店导购的过分推销与不当推荐留下了可钻空当。目前我们身边的零售药店整体发展水平相对较低,服务范围狭窄,缺乏深度和广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众用药的安全和效果。药店导购员的准入门槛低,并不意味着其推销行为合理。对于消费者来说,在选购时要认清一个前提:药店营业和其他商业一样受到利益驱使。有了这个预防针,在选购药品的时候就会多个心眼儿,多份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