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处理,必然让恶人村长“深得人心”

14.07.2014  17:29

  郑潮军因用铁镐打死村长侯志强,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刑8年。而96名村民于今年,联名上书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释放郑潮军,理由是,侯志强主动到郑家寻衅滋事,郑家是正当防卫。村民们,包括侯志强曾经的同伴都说,“侯志强是个恶人,我们都怕他。”(7月13日《新京报》)

  村民们指控村长侯志强为恶人,这没有任何冤枉的因素,因为,“只要他不高兴,毫无征兆地就会动手。他几乎是在监狱、出狱、犯罪再进监狱中度过”。而当他殴打村民甚至将对方隔膜打穿之后,被殴打者竟然还要予以补偿,因为,村长打人,那是“出了力气”的。然而,就是这样的一名暴力村长,在2009年,先后伤了多人、也遭到警方追捕的前提下,他当上了村长,这被十里八乡认为是件极端滑稽之事。当然,我们也可能会想到,是不是村民们从没有反映过?事实表明,村民们不仅报过警,而且,还“往刑警队跑了十几趟,为这事跑了两年多”,结果却也是不了了之。

  置村民们屡屡被打的事实和报警于“不知道”,而对他当上村长这一“极端滑稽之事”的结果,地方政府却给出了一个明确而肯定的结论,“这也代表了村民的呼声嘛,得人心。”这样的果断,只能让我们想到一个词语,“选择性失忆”!我们需要追问的是,这样的“选择性处理”,与今天这个恶人村长被忍无可忍的村民打死,有没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恶人村长被打死,职能部门立刻有所行动,这是应该的;但是,恶人村长殴打村民时,职能部门又是躲在哪里乘凉呢?

  然而,这样的选择性处理,却在现实生活中屡有发生。仅仅以最近两起案例而言,就足以说明,我们的选择性作为,已经严重到何等程度。

  2014年7月12日京华时报报道,2013年12月19日晚,高楼矗立的珠江新城突然响起了鞭炮声。鞭炮声来自黄埔大道边已经拆了一半的冼村,蜗居在这个繁华都市圈里,由多栋密密麻麻的“握手楼”堆积成的一片独特的城中村。一些房子已经被拆成一片废墟和瓦砾,另外一些房顶上高高地插着五星红旗,依然有人居住。众多冼村的村民笑逐颜开,互相道贺:“曹鉴燎终于被抓了!”就是这样一名“一方面与城中村的村官们关系密切称兄道弟,一方面又与很多开发商勾肩搭背”的官员,却也是一直被认为是“天河发展的有功之臣”。同样,新华社7月12日所播报的新闻,《昆明市委书记张田欣因涉嫌违纪,近日中央已免去其中共云南省委常委、委员职务》的新闻中,也让我们看到类似的“选择”——“在公开报道中,此前已有涉及张田欣的举报,不过举报者被处理”。

  如此选择,不仅将问题官员的问题一再掩饰,也必然激化相应的矛盾。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得人心”的村长被村民打死而引发百名村民联名上书为村民求情,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文/范德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