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2016年度建设任务已下达

19.09.2016  16:05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林业厅、农牧厅、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2016年建设任务的通知》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林业厅、农牧厅《关于下达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精神,2016年省上安排酒泉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65150亩,其中:肃州区1000亩,金塔县40000亩,玉门市3000亩,瓜州县4700亩,敦煌市15400亩,阿克塞县1050亩。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1954.5万元。本次下达的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标准为:种苗造林费300元/亩,主要用于种苗采购,节余部分可以用于造林补助和封育管护。(酒泉市林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