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质监局“三述”工作为抓手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为强化主体责任的监督与落实,近日,兰州市质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工作组,扎实开展了领导干部述纪述廉述作风工作。对各分局、直属各单位班子和班子成员及机关各处室负责人进行访廉察廉,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三述”工作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规定,履职尽责,参加党内支部生活会,坚持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开展“双联”工作,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深入联系群众,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基层突出矛盾和问题等情况为主要内容。
“三述”工作分征求意见、撰写报告、考核测评三个环节。由监察室牵头负责组织相关人员、邀请“廉政监督员”组成“三述”工作组,深入所在单位和部门,采取走访座谈、个别谈话、发放《述纪述廉述作风群众评价表》等方式,深入了解“三述”对象在遵守纪律、廉洁从政、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并将需要“三述”对象解释说明的意见建议归纳整理后反馈“三述”对象本人。“三述”对象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和工作组反馈的意见建议撰写“三述”报告;考核组对考核对象就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知识进行测评,并在“三述”民主测评大会上发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表》,由出席人员采取无记名方式作出评价。
“三述”综合评价结果将作为干部素质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和领导干部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次评定的最终结果,归入本人廉政档案。对综合评价为“一般”等次的,由纪检组进行提醒谈话;对综合评价为“差”等次的,由纪检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建议进行组织调整;存在违纪问题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和处理。
通过开展述纪述廉述作风工作,切实加强了对各分局班子成员、各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和机关处室正副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遵守纪律、廉洁从政、作风建设的监督,督促其模范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改进作风,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