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力争推广5000辆新能源汽车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从今年9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我国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这预示着,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成本将进一步降低。目前,作为我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之一,兰州市正全力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运用的配套改造工作,力争2013年-2015年将推广新能源汽车5000辆。
据悉,享受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面注明的日期为准。要享受免征购置税优惠,首先必须是列入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车为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其中也包括部分进口车型。另外,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要提供不低于5年或者10万公里的质保等。根据2014年国家对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的补助标准,续驶里程不同的新能源车,新能源汽车将可获得每辆3.325万元到5.7万元不等的国家补贴。
据了解,去年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四部委通过《关于支持北京天津等城市或区域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确定兰州等28个城市或区域被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按照四部委的要求,2013年-2015年,兰州市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应不低于5000辆;政府机关、公共机构等领域车辆采购要向新能源汽车倾斜,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目前,兰州全力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运用的配套改造。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截至2014年6月,兰州市已建成兰州段家滩电动汽车充电站,配置充电机3台、充电桩3台,配套建设配电系统、充电系统、计费系统和监控系统,另建成交流充电桩82台,目前兰州供电公司正在对现有充电设施全部进行技术升级改造。(记者卢吉平 通讯员唐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