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本报讯】省纪委近日在甘肃廉政网通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兰州城市建设学校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08年11月至2014年9月,兰州城市建设学校擅自设立“超工作量薪金”项目发放津补贴。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然违规发放津补贴70.47万元,其中校长赵虎林个人领取8.1万元。赵虎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违纪资金收缴财政。
平凉市崆峒区崆峒镇寨子街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9月,寨子街村“两委”给村干部发放通信、加班、值班补助共计4.646万元,村党支部书记赵文科、主任王宏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定西市岷县西江初中违规公款旅游、发放礼品问题。2010年和2013年暑假期间,西江初中两次组织部分教职工及家属分别到北京和九寨沟公款旅游,共计支出4.06万元;2014年底,学校给部分领导每人发白酒一箱(4瓶),折合人民币共计3300元。时任校长吴术勤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资金收缴财政。
陇南市两当县城关小学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4年11月,城关小学给81名教职工每人发放取暖用煤500公斤,折合人民币共计4.05万元,费用从该校取暖费用中列支。校长袁兴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收缴财政。
甘南州卓尼县职业技术学校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9月至2015年6月,卓尼县职业技术学校挪用就业培训资金4.78万元,用于发放教师补助。
时任校长周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收缴财政。
临夏州康乐县档案局违规赠送礼品问题。2014年12月至2015年4月,康乐县档案局先后3次购买价值3343元的土特产,作为礼品赠送。局长高建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张掖市临泽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办主任赵光标为其女大办婚宴问题。2015年1月,赵光标在临泽县某酒店为女儿举办婚宴,收受58名公职人员礼金1.34万元。赵光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予以退还。
张掖市甘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吴海德违纪问题。2015年1月以来,吴海德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套牌车辆为个人所用。吴海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武威市民勤县蔡旗乡小西沟村党支部书记汪振国为其子大办婚宴问题。2015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汪振国分3次在不同地点为儿子举办婚宴,设宴33桌,宴请322人,收受礼金10.17万元,其中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1400元。汪振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予以退还。
白银市靖远师范学校教研中心主任王建英违规举办升学宴问题。2015年9月,王建英在白银市区某餐厅为考上大学的女儿举办升学宴,王建英收受20名同事礼金4000元。王建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予以退还。
庆阳市镇原县民政局副局长兼老龄办主任常粉玲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以来,常粉玲多次因私使用单位公车前往西安、平凉等地。常粉玲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并承担违规使用车辆费用4400元。 □记者赵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