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甘南州人社局原副局长罗安义为其子大办婚宴问题。2015年4月18日,罗安义为儿子在某酒店举办婚宴。设宴48桌,邀请公职人员442名,收受礼金11.22万元。罗安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免职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并退还违规礼金。高晓东作为州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忠作为州人社局纪检组长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李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榆中钢铁公司党委书记苏有平违规为其子大办婚宴问题。2015年3月29日和4月17日,苏有平在嘉峪关和兰州分两次为儿子举办了婚宴,在兰州举办的婚宴,宴请领导和同事共计37人,收受礼金1.74万元。苏有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酒钢榆中钢铁公司纪委书记马振豫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榆钢公司党委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受到通报批评。
3.洮河林业局副局长张发计为其子大办婚宴的问题。2014年12月23日,张发计为其子操办婚宴38桌,收受礼金4.65万元。张发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
4.庆阳市镇原县原国土局局长王诚虎大办丧事问题。2014年5月25日,王诚虎为父操办丧事,收受下属人员及服务对象4790元礼金、1110元的礼品。王诚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免职和行政降级处分;分管国土局的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孔荔维被诫勉谈话,国土局纪检组长李萍被提醒谈话。
5.省生态环境监测监督管理局滥发津补贴问题。2010年至2014年间,省生态环境监测监督管理局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人民币1090.512万元。局长王建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天水市张家川县胡川乡卫生院院长时金平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8月7日胡川乡卫生院以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电子录入、水痘疫苗接种名义、儿童信息录入、老年人体检电子录入、老年人体检入村、入村监督等7种名义,给38名职工发放补助共计1.38万元。时金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金昌市人大办公室主任孙至东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4年1月,孙至东带市人大办公室部分人员赴兰州保障省人大十二届二次人代会金昌代表团参会期间,给5名工作人员每人发放补贴1000元,共计5000元,并虚开发票在单位报销。孙至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金昌市电大校长朱维学公款送礼问题。2012年10月19日至2014年4月21日,朱维学和金昌市电大分校司机李某在兰州某商场和某购物广场多次购买生活用品,开据办公用品发票在金昌市电大分校财务报销,共计金额2.58万元,所购物品赠送给相关人员。朱维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平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违规发放加班费问题。2014年5至12月,平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先后为15名职工(包括外聘1人)发放加班费共计42080元。主任高向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加班费全额收缴市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