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通报9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记者从甘肃省纪委获悉,庆阳市纪委日前通报了9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分别是:庆城县马岭镇安肴村套取退耕还林资金和截留油田征地款问题。马岭镇安肴村将214亩集体土地虚报在19户群众名下,共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0.48万元,用于修路、造林、拉电等公益性支出;2014年,违规提成和截留油田征地款3.64万元,未给群众兑付。2015年7月20日,马岭镇党委给予村党支部书记史维君党内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安银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副主任(兼报账员)史纪科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提成和截留的资金退还群众。
镇原县开边镇兰沟村挪用扶贫专项资金问题。镇原县发改局通过“一折统”给开边镇兰沟行政村高岔自然村40户易地扶贫搬迁户每户发放补助资金1.5万元,村上收回其中34户的“一折统”,从中共计取出51万元,用于兰沟村部和高岔自然村文化广场建设。2015年7月29日,镇原县纪委给予村党支部书记张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上已另行安排资金补兑农户。
西峰区肖金镇芮岭村西老庄组长胡吉明截留群众合作医疗基金问题。芮岭村西老庄组长胡吉明在代收2015年度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时,对村民芮某某一家3口上缴的270元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未开具收据,也未登记上缴,导致芮某某住院后不能正常报销合作医疗费用。2015年9月22日,肖金镇党委对芮岭村党支部书记胡志荣进行诫勉谈话,芮岭村按程序撤销了胡吉明西老庄组长职务。
宁县新庄镇下肖村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和私收宅基地费用问题。新庄镇下肖村将179亩集体土地虚报在村干部和群众名下,先后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24.72万元,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和日常办公开支,其中近年支出管饭补助和接待费2.24万元;私批宅基地4户,收取宅基地费0.57万元,用于村务开支。2015年10月12日,宁县纪委给予村党支部书记张怀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镇原县殷家城乡白家川行政村套取整村推进扶贫项目机械平田补助资金问题。殷家城乡白家川村在实施整村推进扶贫项目机械平田工作中,虚报面积674亩,套取国家补助款26.96万元,用于村委会房屋修建、院落硬化、村级道路建设等。2015年10月23日,镇原县纪委给予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崔玉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宁县和盛镇杨庄村党支部书记贺丙乾贪污集体耕地粮食直补资金问题。和盛镇杨庄村党支部书记贺丙乾利用管理该村9个村民小组账务之便,先后三次少记集体公用地粮食直补资金收入4831.69元,据为己有。2015年10月12日,宁县纪委给予贺丙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宁县米桥乡高仓村违规挪用国家扶贫项目资金问题。米桥乡高仓村在实施扶贫整村推进项目中,将产业扶助的25头牛折价6.25万元和建设牛羊棚资金4万元,共计10.25万元,用于村部建设。2015年2月1日,米桥乡党委给予村委会主任陈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并按程序免去其村委会主任职务。
西峰区彭原镇计生办干部米甜接待办事群众态度冷漠问题。彭原镇计生办驻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米甜,对前来办事群众解释不到位,工作态度冷漠,被群众拍照并在庆阳吧中发帖,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5月17日,彭原镇党委对计生办主任曾贤明和计生服务中心主任孙锴进行提醒约谈,对米甜通报批评,责令其在全镇干部职工大会上作出检查。
环县木钵镇农业服务中心干部赵万平违反群众工作纪律问题。木钵镇农业服务中心干部赵万平在包村工作中工作方法方式不当,与所包的水滩村村民李某某两次发生对骂,导致矛盾激化,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15年9月28日,木钵镇党委对赵万平进行诫勉谈话并调整工作岗位,责令其在全镇干部职工大会上作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