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通报11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25.08.2015  13:22

   中国甘肃网8月25日讯  据甘肃廉政网消息 近日,张掖市通报11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甘州区靖安乡靖平村党支部书记王兆军、村委会主任张伟旗乱收费、工作失职问题。 靖平村村委会借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实施之机向134户农户收取资料费13400元在账外开支;未经公开招投标、未办理开工许可手续,将1栋小康住宅楼承包他人修建。靖安乡党委给予王兆军、张伟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资料费已责令退还。

   2.甘州区碱滩镇碱滩村违规套取集体资金问题。 碱滩村在博惠市场建设中,利用虚假税票套取集体资金177303.3元,用于支付他人税款及项目验收等费用;在村级工程建设期间,村党支部书记成军林收受工程承建商价值10606元的礼品,村委会主任朱天峰重复报支工程款6000元、招标评审费1600元,将工程水泥差价款30328.9元据为己有。碱滩镇党委给予成军林、朱天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财政。

   3.甘州区甘浚镇小泉村私设“小金库”问题。 小泉村村委会将玉米制种结余款、卸车费、隔离区补偿款、村社干部学习费等收入337677.9元未入账在账外开支。甘浚镇党委给予原村党支部书记吕爱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村委会原主任师大兴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清算入账。

   4.山丹县霍城镇司法所所长王仁辉骗取、贪污刑释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补助经费问题。 王仁辉采取虚构事实等手段骗取刑释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补助经费40000元,将其中3800元用于公务开支,剩余36200元据为己有。山丹县纪委监察局给予王仁辉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山丹县交通运输管理所稽查队队长李伟工作失职问题。 李伟在新增城区出租车运力调配工作中,擅自决定将42辆不符合报废条件的客运三轮摩托车报废,用于兑换出租车营运资格,引发群众多次集体上访,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山丹县纪委给予李伟党内警告处分。

   6.民乐县物价局副局长李兴林受贿问题。 李兴林受民乐县城建局请托协调解决该局收费问题,收受现金15000元,其中5000元送给他人,其余10000元据为己有。民乐县纪委给予李兴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县财政。

   7.临泽县沙河镇人武部部长宋天宏工作失职问题。 宋天宏在兼任沙河镇东寨村包村领导及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期间,对东寨村农民公寓楼建设工程监管不到位,导致工程个别项目价格虚高,一些费用重复支付,并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住户群体性上访。临泽县纪委给予宋天宏党内警告处分。

   8.临泽县中心敬老院套取截留专项资金私设“小金库”问题。 临泽县中心敬老院采取虚报公益性岗位套取补贴资金和截留玉米制种收入、老人慰问金等手段,私设“小金库”120220元。临泽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县民政局副局长、县中心敬老院院长彭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小金库”滚存余额101200元收缴县财政。

   9.高台县人民医院门诊部主任陈怀玉虚报补助问题。 陈怀玉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增业务量的办法,从医院财务科领取门诊夜班费共计5031元,实际发放3368.96元,其余1662.04元据为己有。高台县纪委给予陈怀玉党内警告处分。

   10.肃南县皇城镇长方村党支部书记沙建新、村委会主任孔多年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长方村以白条支付工程款263690元,村集体收入180000元不入账,部分工程及群众欠款153776元不及时挂账。肃南县纪委给予沙建新党内警告处分、孔多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肃南县明花乡贺家墩村党支部书记贺卫东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 贺卫东将村委会扣押盗窃铜线犯罪嫌疑人的7000元现金和1辆摩托车以及收取的苜蓿种子押金8200元不入账,长期由个人保管;将上级下拨的90000元资金不入账,坐收坐支。肃南县纪委给予贺卫东党内警告处分,7000元扣押现金收缴县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