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通报10起基层村干部腐败问题
19.06.2015 09:57
本文来源: 中国兰州网
中国兰州网6月19日消息 6月18日,庆阳市通报了10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全部为基层村干部贪污受贿冒领多占国家资金等问题。
1.镇原县新集乡崾岘村党支部原书记强勇、原副主任赵小锋、原文书田文东、原村计生主任田国发利用职务之便,分别贪污农业项目、征地补偿等资金23356元、4275元、23628元、19361元,四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以贪污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镇原县新城乡小岘村党支部原书记朱有彦、原村主任王善银、原村文书车寿福每人私分油田征地款11827元,三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以贪污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宁县南义乡吴冢村党支部原书记吴克权、村委会主任常滨江、村委会副主任兼文书巩步杰通过虚报退耕还林面积套取国家补助,吴克权领取补助15660元,常滨江、巩步杰分别领取补助7634元,三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以贪污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宁县早胜镇葡萄沟村党支部原书记赵有杰、村委会原主任张义科通过虚报退耕还林面积,分别领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4900.80元、5460.80元,二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司法机关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5.合水县板桥乡原副乡长董宏伟在板桥村资产处置、危旧房改造指标申报中收受贿赂80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板桥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文辉在村级资产处置中收受贿赂1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以受贿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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