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腐败问题
25.09.2016 13:39
本文来源: 新华
原标题:甘肃省纪委通报:4起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月23日,省纪委通过甘肃廉政网通报4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张掖市民乐县洪水镇马庄村村委会主任马贤清违规享受低保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9月,马贤清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本人及3名家庭成员确定为二类低保对象,并领取低保金共计16104元。马贤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低保金已追缴财政。
2.武威市天祝县民族宗教局科员张春蕊对低保对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4年至2015年,张春蕊任天祝县朵什镇民政助理员期间,审核把关不严,将该镇不符合低保评定条件的5户村民纳为低保对象并领取低保金。此外,张春蕊工作不实不细,对2名不应继续享受低保补助的村民,未及时核销低保资格,致使2村民持续享受低保。上述人员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15660元。张春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已全部追缴财政。
3.天水市秦州区杨家寺镇郑宋村党支部原书记郑岁定等人侵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2月,郑岁定与村委会主任郑长勤商议,将该村村民樊某某存放在“一折统”存折中的2011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000元全部取出,被郑岁定据为己有。郑岁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郑长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郑岁定涉嫌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法资金已退还。
4.平凉市灵台县蒲窝乡郑家洼村村委会原主任郑志锋乱收费问题。2012年5月,郑志锋以赞助费的名义向该村8户危房改造户每户收取1000元,共计8000元,用于村务开支。郑志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党支部书记任效洲被诫勉谈话,违规收取费用已全部退还。
( 编辑:王生元)本文来源: 新华
25.09.2016 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