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赴甘开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现场答疑

19.12.2014  13:58

人民网兰州12月19日电(呼双鹏)为深入贯彻落实《企业公示信息暂行条例》(下简称《条例》)、推进商事制度各项改革措施落实,12月18日,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巡回答疑小组第三组来到甘肃兰州,就贯彻落实《条例》相关问题现场答疑。

据介绍,《条例》于今年10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规定了企业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抽查监管、企业信息公示等新型监管制度,对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企业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是继国务院发布《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之后,加快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工作的一部重要法规。

今年10月,甘肃与全国同步开通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11月底,11.4万户企业已公示了年报信息,占74.6%,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近50个百分点,社会查询和访问点击量已达850万次。

据悉,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作为加强市场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实现企业信息公示、强化社会信用监督、创新政府监管方式的关键依托。甘肃省工商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标准规范要求,已完成了以下工作:企业公示信息查询;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信息报送并公示;企业即时信息公示;工商部门登记信息公示的项目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