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工的通知

30.07.2014  19:22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工的通知》(甘政办函〔2014〕2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将涉及省教育厅的各项工作任务分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委“双十条”规定

(一)坚持不懈纠正“四风

1.继续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做到收尾不收场,进一步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2.聚焦“四风”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行动,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3.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配套制度,对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进行全面规范。(牵头:办公室、财务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协作: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4.坚持从严从简要求,勤俭办一切事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查处。(牵头:办公室、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协作: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二)严格落实“约法三章

5.坚决停止新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严控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直属各单位)

6.继续做好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超标准的要坚决腾退,出租、出借的限期坚决收回统一管理,租金收入要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牵头: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协作: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7.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要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编制、指标控制和支付管理,2014年“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总规模只增不减。(牵头:办公室、财务处;协作: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

8.进一步加大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力度。解决提高审批门槛、增加审批要件、明放暗不放等问题,切实减要件、减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以审核、登记、备案、年检、认定等方式搞变相审批的严肃处理。(牵头:政策法规处;协作:相关业务审批处室)

9.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审批。(牵头:政策法规处;协作:相关业务审批处室)

三、进一步加强廉政制度建设

10.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牵头:教育装备办;协作:相关处室、单位)

11.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坚决纠正和查处围标串标、挂靠借用资质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公共资源配置。(牵头:教育装备办、驻厅监察室;协作:相关处室、单位)

12.严格执行现金、票据管理制度。(牵头:办公室、财务处;协作: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四、进一步严厉惩治腐败

(一)强化行政监察

13.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执法、廉政、效能情况的监察,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牵头: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协作: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14.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有关规定,对决策失误、失职渎职、滥用权力、执法违法、监管不力等问题及时启动问责程序,实施责任追究。(牵头: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协作: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二)强化审计监督

15.对所有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要实现审计全覆盖;对挪用、侵吞、贪污行为,要严肃查处、严惩不贷。(牵头:审计处;协作:驻厅监察室)

16.围绕“三公”经费、会议费和楼堂馆所项目开展专项审计,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挥好审计监督在惩治腐败中的重要作用。(牵头:审计处;协作:驻厅监察室)

(三)完善协调机制

17.监察、审计及业务主管处室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运用等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牵头:审计处、驻厅监察室;协作:各业务处室、直属各单位)

18.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和完善对教育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对发现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监察和司法机关移送,并举一反三,抓好整改,提高行业监管的强制性和约束力。(牵头:财务处、审计处;协作: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五、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深化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

19.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相关规定,把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贯穿到各项行政行为的全过程,着力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牵头:办公室;协作: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20.持续深化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等信息公开,加强对高校招生、事业单位人员招录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牵头:办公室;协作:发展规划处、人事处、师范处、省招生办等)

(二)大力推进财政预算

21.要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并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继续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牵头:财务处;协作:办公室、直属各单位)

六、进一步强化纪律约束

(一)严明政治纪律

22.把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大政方针作为重要政治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凡是省委、省政府交办的事项,要有方案、有措施、有结果、有反馈,切实落实到位,决不允许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确保政令畅通。(牵头:办公室;协作: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二)严明组织纪律

2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重大项目决策、重大资金调度使用上,该由会议研究决定的,要由会议研究决定,防止个人说了算。(牵头:办公室;协作:机关相关处室、直属各单位)

24.对违反民主集中制、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牵头:驻厅监察室、办公室;协作: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三)严格财经纪律

25.加强机关内控制度建设,强化财务监督,落实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购置和处置行为,杜绝无预算、超标准采购和配置资产。规范财务报销审批程序,加强会计监督,防止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牵头:财务处、办公室;协作: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26.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杜绝单位私设“小金库”。(牵头:财务处、审计处;协作:驻厅监察室)

七、政府廉政工作的贯彻落实

27.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28.工作人员要增强法纪观念,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各项方针政策,切实做到勤政为民。(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29.厅系统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种好自己的“责任田”;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30.深入推进效能风暴行动,继续深化“五大攻坚战”。按照《省教育厅2014年效能风暴行动工作方案》安排,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牵头:驻厅监察室、机关党委,协作: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各牵头处室年底前将工作总结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监察室。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甘肃省教育厅

201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