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部署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部署
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进展顺利
4月21日从司法部获悉,截至2015年2月底,全国各地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32.2万余人,累计解除矫正158.2万多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近74万人,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为0.2%左右。
社区矫正工作于2003年开始试点,2005年扩大试点,2009年在全国试行。去年5月,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召开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就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作出部署。会后,“两高两部”制定出台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重庆、江苏、河北、浙江、贵州等29个省(区、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政法委书记对贯彻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做出批示指示。上海、广西、陕西、云南等27个省(区、市)先后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会议,部署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北京、山东、宁夏、西藏等20个省(区、市)党委、政府常务会议或政法委专题会议专门研究贯彻措施,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或《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要求明确,措施有力。
为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效,各地不断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累计接收宣告禁止令社区服刑人员9341人,累计解除禁止令6001人,现有宣告禁止令3340人。深化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目前,全国实行手机定位管理的社区服刑重点人员共计42.3万人。
同时,各地不断加强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全国累计建立县(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1108个、社区服务基地2.4万余个、教育基地8800多个、就业基地8000多个、社区矫正小组65.2万个,办理调查评估64万件,有效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周斌)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责任编辑: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