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全省项目观摩活动总结会议精神
6月23日,省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周强主持召开由各市州发改委主任、委内各处室(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全省项目观摩活动总结会议精神,结合1-6月投资调度,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会议原原本本地传达学习了王三运书记、林铎省长在全省项目观摩活动总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全面梳理了当前项目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围绕贯彻落实全省项目观摩活动总结会议精神组织了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认为,省委、省政府连续五年开展全省项目观摩活动,主题聚焦、内容丰富、成效明显,极大地提振了全省上下谋划项目、抢抓项目、推进项目的热情和干劲,向基层传递了坚持不懈抓项目、持之以恒促投资的鲜明导向。省委王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推进“3341”项目工程取得的重大成就,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项目建设的方向和重点,讲话思想深刻、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林铎省长的重要讲话突出问题导向,指出问题精准透彻,部署任务明确具体,工作措施扎实有力。两位领导的重要讲话为我们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抓好全省项目建设、发挥投资带动支撑效应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大家一致表示,发改部门作为政府的经济综合部门和投资主管部门,越是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各种风险矛盾复合交织的特殊困难时期,越要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以更强的责任担当、更高的行动自觉、更实的工作作风,把全省项目观摩活动总结会议精神学习领会好、贯彻落实好,以推动“3341”项目工程的实际行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就下一步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工作、全力推进投资和项目建设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做深做实项目储备。一是抓紧对储备项目进行动态调整,剔除“一张纸”项目、“一句话”项目,挤干水分,做实储备库,做到名符其实,真正发挥项目建设的“蓝图”作用。二是在深入谋划上下功夫,结合“十三五”规划,真正把符合政策导向、规划方向、发展取向的项目纳入储备库,抓紧开展可行性论证、建设条件落实等前期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充实项目储备库,做好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推动形成接续不断、滚动实施的良性循环。三是做好发改系统项目储备库与统计系统投资数据库的对接,尽量避免数据打架。
二、加强投资运行精准调度。一是推行重点项目清单管理,落实项目“实名制”调度,分级抓好落实。其中,市级对本区域内实施的省列重大项目和市列重大项目、县级对区域内实施的省列重大项目、市列重大项目、县列重大项目坚持动态调度管理,实时掌握进展情况、投资完成和存在的问题,主动加强服务,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促进项目顺利建设。二是加强监测预警,对投资进度明显缓慢、月度投资降幅较大的项目,列入异常项目清单,重点分析,加强督导。各级发改部门对本地区重点行业投资增速慢或降幅大的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预警,采取措施迎头赶上。
三、创新“放管服”方式方法。一是建立项目联审机制或绿色通道,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省级已建立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聚焦重大项目前期审批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快推进审批的措施。各市州参照省上做法执行,促进项目前期提速、开工提早、完工提前。二是加快用运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市县从7月开始全部通过平台受理、在线办理,不再接收线下办理,真正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和限时办结,最大限度为市场主体松绑。
四、着力撬动社会资本。一是推动PPP模式取得实质性进展,打通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的投资渠道,用好鼓励奖励政策,保障项目用地,统筹安排中央投资和专项建设基金,优先支持符合投向的PPP项目。二是加大专项建设基金落地工作,利用基金撬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和社会资本跟进,放大基金拉动效果,发挥投贷结合效应。三是充分利用“线上线下”两个平台加强融资工作,“线上”利用好各类招商引资平台(包括兰洽会)招大引强,“线下”积极加强与工商联和各类民营企业组织的沟通对接,拿出真金白银的好项目吸引民间投资。
五、加快投资计划下达落实。一是加快投资计划分解转发工作,加快资金的预算支出和拨付进度,保证中央投资和省级建设资金能够及时用于工程施工,形成投资工作量。二是管好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把有限的资金用好、用准、用到位,促使项目尽快建成发挥效益。
六、全面清理待批项目。一是分类处理待批项目,各市州发改委负责对本级和县级发改部门办理项目进行拉网式清理,对尚未办结的项目务必在月底前提出处理措施。其中,对备案类项目,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得要求申报单位提供其他前置手续;对审批核准类项目,具备3项前置手续的立即启动审批、核准程序,限时办结,不具备3项前置手续的正式函告申报单位,明确不予受理。二是形成逐月清理机制,各市州发改部门今后每个月初对上月审批、核准、备案项目进行清理,结果报同级政府和省发改委,决不能因审核备工作影响项目落地实施和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