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质监局部署开展“质检利剑”行动农资专项执法打假工作

04.03.2016  18:52

根据全省农资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质检总局安排部署,甘肃省质监局近日全面部署安排2016年“质检利剑”行动农资专项执法打假工作,继续组织全省质监系统深入开展农资专项执法打假工作,狠抓源头监管,严格落实责任,不断提升农资产品质量,为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我省农资市场经济秩序做出积极贡献。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是:1、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行动。围绕农时,继续深入田间地头组织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行动。一是继续对我省农资生产企业生产的化肥、农膜成品开展统一检测。二是开展宣传、咨询。组织专家、技术人员,通过现场设立咨询服务台、向农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宣传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12365”举报投诉平台和识假辨假知识。三是现场接受农民群众举报,积极扩大案源。建立农资案件举报、受理、处置、反馈的快速通道,对跨省跨区域、职能部门之间的案件信息及时通报协查,健全执法协查机制。2、深入推进农资打假“质检利剑”行动。结合当地实际出台行动方案、分解任务,组织执法人员摸排案件线索,突出重点时节、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继续以化肥为重点产品,坚持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严查坑农害农质量违法案件,推动“质检利剑”行动深入开展。重点查处产品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识和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计划在春、秋两季组织开展化肥产品农资打假“质检利剑”集中行动月行动,春季为3月1日至3月31日;秋季为9月1日至9月30日。3、深化区域整治工作。按照形成多元共治工作格局要求,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摸清底数,按照“继续整治一批”、“新确定整治一批”、“回头看一批”分类施措,开展整治工作。对生产企业集中、质量问题多发的重点区域,通过执法检查、派员督查、暗访摸排、稽查建议书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对问题复杂、整治困难的重点区域要挂牌督办、对政府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通过整治实现“两升两降”工作目标。(企业取证数、抽查合格率上升;投诉举报数、违法案件数下降)4、开展电商农资产品打假工作。围绕“风险监测、网上发现、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监管机制,通过网上买样取证、受理投诉举报、关注舆情动态等多种方式拓宽案件线索。积极探索与农资协会和名优农资企业的协作,发挥维权企业的积极性,依托“电子商务产品质量1236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杭州)平台,建立上下畅通、内外互动的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查处一批农资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5、推进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工作。在今年的农资专项执法工作中探索“企业产品质量承诺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做法,倡导农资骨干企业主动承诺产品质量,公开产品标准规范,各级质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的承诺开展执法检查,适时统一将作出承诺的骨干企业名单及其检查结果向社会发布,供消费者公开查询,充分运用信用管理手段,扶持“重质量、守信用”的企业。

甘肃省质监局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专项行动的实效性和针对。一是要强化农资执法打假责任。加强对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打假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加强工作督查,发挥基层一线综合执法职能优势,加快建立适应分级管理、层级督办的农资打假执法体制,建立农资执法打假责任清单制度。二是强化案件查办力度。通过现场督导、案卷检查、绩效考核等方式推动农资案件查处工作。对大案要案、跨区域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必要时联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共同挂牌督办。三是健全农资打假工作机制。健全农资打假预警机制。加强信息收集、风险预测,注重挖掘和打击行业“潜规则”。把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重点加强暗访摸排。充分利用电商平台扩大案源,对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进行追查;在新的管理体制下探索和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和跨区域联合执法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