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区货运车辆限行规定调整 高峰期限行更严

21.05.2016  08:19

    原标题:兰州城区货运车辆限行规定调整

    5月20日,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落实兰州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紧急调度会议精神,交警部门对城区货运车通行情况作以下调整。

    交警部门明确,除办理了城区通行证的三吨以下的物流运输、生鲜蔬菜副食、餐饮食品餐具配送运输、药品运输等车辆以外,对所有0.75吨以上的货运车,严禁在限行道路通行。南滨河路(雁滩黄河大桥至西沙大桥)、北滨河路(雁滩黄河大桥至西沙大桥)、天水路(全段)、金昌路(全段)、盐场路(全段)、民主路(全段)、嘉峪关路(全段)、西津西路(柳家营什字至秀川路南口)8条路段,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7:00-19:30)时段,除第一条所述持有通行证的车辆以外,禁止其他各类货运车通行。

    此外,凡是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打筏板的商砼车辆,必须由建设局、执法局、环保局共同签署意见后,方能在交警支队办理不限时间通行证,并严格按审批允许通行的路段通行。其他商砼车辆早、晚高峰时段一律禁止通行。 (记者李升)

( 编辑:王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