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责任清单制度 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25.03.2015  02:47

    【本报讯】3月24日上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虞海燕主持召开市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中共兰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工作落实年”行动的实施办法》、《中共兰州市委工作落实责任清单制度》、《兰州市市管任职试用期领导干部管理和考核办法》。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建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俞敬东,市委秘书长高春远等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中共兰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工作落实年”行动的实施办法》。会议指出,省委把今年确定为“工作落实年”,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和崇尚实干狠抓落实重要指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回应人民群众热切期待、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强化措施,扎实开展“工作落实年”行动。特别要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突出抓好省委“3341”项目工程、“双联”和“1236”扶贫攻坚行动、党风廉政建设“3783”主体责任体系的贯彻落实,重点抓好市委十二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常委会要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会议审议《中共兰州市委工作落实责任清单制度》。会议指出,建立工作落实责任清单制度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抓好“工作落实年”的意见精神,确保中央和省市委政令畅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按照市委提出的各项工作“有目标、可操作、能考核”要求,对市委确定的工作责任事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原则,全部建立责任清单,一以贯之、负责到底,确保抓实见效。责任清单要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追责有据。承办部门要根据职责对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实化、具体化,明确时限节点、工作措施。责任领导和承办部门要定期向市委报告责任清单推进落实情况,包括安排部署、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困难等。要加强责任核查,坚持逐项督查、挂账销号。要突出责任追究,对责任清单推进不力、不能按规定时限完成的,要严肃问责。会议强调,市委常委一定要认真对照责任清单带头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会议审议《兰州市市管任职试用期领导干部管理和考核办法》。会议指出,对任职试用期领导干部的管理、考核应当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客观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