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靠实工作责任推进祁连山生态保护问题整改
中央环保督察以及央视新闻媒体报道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以来,张掖市各级各部门深刻认识保护和修复祁连山生态环境的重大战略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看齐意识,严格落实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整改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张掖市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三次检查调研张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张掖整改总体行动方案》和7个专项方案,形成“1+7”整改行动体系,涵盖了自环保部约谈以来所有涉及祁连山问题整改的方向目标、任务措施、具体要求和整改期限。成立由市委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第一副总指挥,市委副书记、一名市委常委、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总指挥的“张掖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统筹协调全市资源力量,全身心投入抓好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宣传信息、督导督查、责任追究4个工作组,分别由市委常委担任组长,分工负责全市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相关工作。充实加强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保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各项整治工作。各县区也成立相应机构,落实各自整改主体责任。
细化工作职责,明确目标任务。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制定出台了《张掖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各级党委及其有关部门、人大和政协、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法院和检察院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推动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出台《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县区、部门切实加强政治领导,既积极承担历史责任、偿还历史欠债,又坚决防止产生新债、加快恢复生态。将整改工作任务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市级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明确完成时限,全力推进整改落实。着眼于提高全市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和环保科普知识,制定《张掖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办法》,提出将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县区党委、政府及部门、单位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用制度的形式规定了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省属驻张单位及妇联、工会、团委等群团组织和街道、社区、乡镇、学校、企业等相关单位对内对外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的工作职责、具体任务和14种形式,明确了未按要求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的考核方式及追责情形。
强化督察问责,建立考核体系。把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张掖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探索建立涵盖7个方面54项考核内容的绿色发展指标考核体系和5个方面23项考核内容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研究制定了《张掖市环境保护巡察方案》,明确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巡察方式、巡察步骤和5个方面的巡察内容。始终把严格追责问责作为倒逼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制定下发《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问责工作方案》和《关于在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中加强问责工作的通知》,持续传导整改落实和保护生态的工作压力。环保部约谈以来,全市因生态保护问题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处理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干部及企业负责人418人,其中约谈116人、问责295人,刑事拘留4人、行政拘留3人,问责单位(企业)20家。
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为落实各级政府生态保护建设主体责任,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联动机制,制定《张掖市环境保护执法联动制度》,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衔接、协调联动的祁连山自然保护区联动保护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初步解决了各职能部门之间适用法律政策依据不同、范围职责交叉或缺失、信息不对称、执纪执法合力不强等问题,形成多部门联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方位监管网络。建立“张掖市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部门履职行为;建立“张掖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相关政策,切实做好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张掖段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
落实党政同责,强化目标管理。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时与县区委书记、县区长签订2017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与市直53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书,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政绩考核评价约束性指标,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靠实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的属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强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与各县区指挥部签订《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责任书》《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责任书》《张掖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治责任书》,明确祁连山保护区正在开展整改的117项问题、黑河湿地保护区需要长期监管和正在整改的72项问题的整改责任主体;明确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三个方面17 项问题、下沉张掖督察期间指出的5个方面的问题和一些短期内难以彻底整治、需要持续整改73件信访投诉问题,以及省政府环保督查组反馈的8个方面的问题和环境卫生“大清洁大整治”行动的整改责任主体。
严格监管执法,靠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及五个配套办法,依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打击环保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中央环保督察以来,责令整改113家单位,立案处罚46家单位,处罚金额238万余元,停产停业18家单位,查封扣押5家,关闭取缔12家,立案侦查1家,刑事拘留1人,行政问责7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人,诫勉谈话44人,约谈58人,批评与书面检查13人。开展全市水电行业专项执法检查,检查水电企业83家,对存在的生活污水处理超标、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规范等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罚款102.0591万元。开展工业企业环境执法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60余人次,对检查发现的36家企业存在违法排放生产废水、污染物超标、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违法生产、固体废物处置、防治措施不落实等环境违法问题,罚款94.4011万元,其中实施限产停产9家,行政拘留4人,刑事拘留1家。(张掖市环保局—曹伟 张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