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院鉴订责任书和承诺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28.03.2016  16:1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保证检察队伍纯洁,保障检察工作顺利推进。近日,靖远县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办案安全责任书、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和检察人员廉洁承诺书,通过签字背书的形式,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全人员、全覆盖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责任书明确提出了检察长、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办案安全方面的主要职责、任务和要求,以及发生问题的责任承担,通过签订责任书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承诺书是全体干警以个人名义对落实各级规定和检察纪律的郑重承诺,增强了全体干警自我约束力,提高了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该院将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力抓手,要求全体人员定期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将落实责任书和承诺书纳入年终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责任书提出了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发生党风廉政建设和办案安全责任,以及分管部门人员发生重大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的,应承担相应领导责任。承诺书提出了个人要严格遵守上级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发生问题自愿接受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