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纪委负责人就深化机关内设机构调整答记者问

11.06.2014  12:06

  原标题:突出纪检监察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省纪委负责人就深化机关内设机构调整答记者问

  记者 吕宝林

  5月28日,省纪委监察厅预防腐败局机关对内设机构进行调整,整合了5个内设机构、新设了3个内设机构、重新组建了2个内设机构,并对各个内设机构职责进行了调整和规范,这是省纪委继去年12月第一次调整内设机构后,进行的第二次调整。目前,内设机构调整、职责分工、干部配备均已到位,各项工作已经按照调整后的机构正常运转。近日,省纪委负责人就推进机关内设机构调整、促进纪检监察职能转变等有关情况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记者:2013年12月,省纪委机关开展了第一轮内设机构调整,近期,省纪委机关又一次深化内设机构调整,广大干部群众对此非常关注,请问这次调整出于什么考虑?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了新高度,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这对纪检监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着眼于更好地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大力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调整内设机构,明确职责定位,提高履职能力。今年3月,中央纪委进一步深化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并对省级纪检监察机关新一轮内设机构调整工作作出了明确部署。5月19日,中央纪委召开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强调省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快内设机构调整步伐。5月23日,省委书记王三运在省委常委会上强调,要坚决、自觉、深入地抓好“三转”,对能够推进的任务要加快节奏、加快步伐,抓紧完成,不断扩大成效。

  按照中央纪委、省委的部署。4月初,我们确定了省纪委机关深化内设机构调整的总体思路,就是坚持贯彻落实“三转”精神,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优化机构设置,推进组织制度创新,聚焦中心任务,更好地履行党章、党内法规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5月23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调整省纪委内设机构和职责的通知》。目前,省纪委机构第二轮内设机构及职责的调整已经到位。省纪委先后两次调整内设机构和人员,都是在机构和编制总数不变的前提下,重新组合、优化结构、内部挖潜,使人员的分布更合理,力量更集中,战斗力更强,实现了资源的优化整合。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