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开启了开发商的毒气“魔瓶”?
6月25日《新京报》报道:因与房地产公司在征地补偿一事上存在争议,村民阻止施工时被对方不明身份人员喷射毒气,导致4村民被送入重症监护室。记者刚刚从山东聊城经济开发区蒋官屯街道办固均店村获悉,自6月18日以来,该村的十余位村民遭到不明身份社会人员三次喷射有毒气体,因医院无法查明有毒气体成分而无法进行有效治疗,目前涉事村民中仍留在重症监护室进行救治。
“毒气弹”或者“毒气瓶”,连医院都无法查明有毒气体成分而无法施以有效治疗,可见这种毒气有多先进。那么,为什么警方迟迟没有进行相关有毒气体的查证与查实呢?对于发生如此暴力事件之后,医院治疗是必需的,那么,警方的取证与调查,则是法律介入所必需的。人们从当地警方的迟迟不能介入,又能解读出什么信息?至少,警方有保护公民的责任义务,有打击暴力恐怖案件的神圣职责,既未有效缉拿暴力袭击人员,又未及时介入对犯罪证据予以取证,仅仅以“慢半拍”加以质疑显然违背了事实与真相。那么,反过来对各地频频发生的开发商对被开发民众之间的暴力事件,“慢半拍”加上人为的无视甚至是对开发商的偏袒与保护,是不是客观上纵容了开发商的无限制暴力?
何以应对开发商对被开发民众的暴力升级行为?先是棍棒,后是管制刀具,再后来发生的事实告诉人们还有预谋的挖掘机之类车辆的碾压。而今发生的事件告诉人们,还有一种最新式的武器叫作“毒气弹”或者“毒气瓶”。由此显示的信息告诉人们,这是一种暴力武器的升级,更是一种暴力行为、暴力意识的升级。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从来如此,法律与法律部门不能压制开发商的暴力行为,开发商就一定会想方设法改进“暴力武器”,更加肆无忌惮的对维护自身利益的民众实施毒气攻击。这种“升级换代”,折射了法律部门的“无作为”,甚至纵容。
最后一次喷毒同样发生在陈世奎一家身上。当时,陈的父母和其他四十多位村民刚刚向聊城国土资源部门反映完开发商违规开发等问题,返家途中遭袭。由暴力袭击时机来看,有网友质疑开发商有官方“内鬼”,否则无法在维权村民第一时间的返家途中遭遇袭击。这同样应当由法律部门介入,调查清楚给被害村民以明确的答案。即便“内鬼”只是一种质疑,但当最近一次陈世奎父母及村民遭喷毒事件发生之时,又为什么换不来警方在发生二次喷毒事件犯罪事实基础之上的提前保护呢?
最后一个问题,谁开启了开发商的毒气魔瓶?开发商的征地开发行为,首先是一种政府许可行为,其次才是一种开发商的商业行为,换言之,任何开发商的开发行为,首先要经过政府部门的许可审批。而当这种审批之后的“烂摊子”全部推给开发商而不是政府全程监管全程为被征地民众维权的话,就一定会出现开发商的喷毒、碾压等行为。至少在某些地区,某些部门的放任默认,甩烂摊子,纵容默许了开发商的恶意暴力行为。而法律以及当地的法律部门选择无视、不作为、甚至反过来保护开发商利益也就丝毫不奇怪了。李振忠